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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首例!“行政调解+司法确认”让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更有力


【资料图】

三秦都市报-三秦网讯(记者 谢斌)“高效、快速,我对整个行政调解的过程非常满意,真正帮助企业解决了困难。”

“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、周期长、成本高,通过‘行政调解+司法确认’,既发挥了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高效、专业、低成本优势,又给调解协议的履行增加了一道‘保险’。”

近日,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、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,成功调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。这是全省首例经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。

该案的原告系“一种大鹏塑料膜收卷机”的专利权所有人,发现被告所经营的农具生产厂制造、销售的收卷机与其专利相同的产品,侵犯了其所享有的专利权。原告认为该侵权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,遂于2023年5月5日向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,请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受理该案后,进行了现场检查、案件调查,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
为妥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与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对接,引导当事人通过“行政调解+司法确认”的方式为调解协议盖上“法律的印章”,赋予调解协议以法律之强制执行力。

“司法确认后的行政调解书是不是跟判决书一样有法律效力?”

承办法官杨婷介绍,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,就具备了强制执行力,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,延伸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深度,并能增强行政调解的法律执行效力。

此次“行政调解+司法确认”的工作实践,填补了我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的一项空白,是西安中院践行多元解纷,构建知识产权“大保护”格局的有益尝试,通过“行政调解+司法确认”化解纠纷的方式,既充分保障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快捷性,同时强化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,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知识产权的“全链条”的保护。

近年来,西安中院积极与行政监管部门、仲裁机构、专业调解组织签订合作协议,将诉前调解、行业协会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,通过逐步搭建多元纠纷化解平台,实现矛盾解决,诉源治理。站在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上,西安法院将联动各方力量,扩大知识产权保护“朋友圈”,打造更利于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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