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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:毒品案件重刑率始终保持高位


(资料图)

云南网讯(记者夏方海)近年来,云南省对毒品犯罪的严惩力度不减,毒品案件重刑率始终保持高位。6月25日,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,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,全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548件,审结3355件,判处被告人4721人,重刑率达51.62%。

突出打击重点,严惩源头性大宗毒品犯罪。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从严惩处态势,对走私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,主观恶性深、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予以严厉打击。一年来,沿边8州(市)法院(怒江、临沧、版纳、普洱、保山、德宏、红河、文山)受理毒品案件2195件,审结1987件,判处被告人2147人,重刑率47.04%。其中,在张某川等人走私、运输毒品案中,以张某川为首的毒品犯罪集团盘踞境外,通过网络招募运毒马仔、统一安排食宿、拍摄运毒视频和遥控行动路线等方式,组织多人多次从境外走私毒品入境后运往内地。一、二审法院以走私、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川死刑,立即执行,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后已执行。

立足审判职能,有力打击职业毒贩、累犯、再犯。作为全国禁毒斗争的最前沿和主战场,云南法院突出打击重点,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、引诱教唆、欺骗、强迫他人贩毒等犯罪的惩处力度,持续依法从严打击职业毒贩、累犯、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、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,该判处重刑、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。

着眼毒情变化,加大对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(简称“麻精药品”)犯罪的惩治力度。审判工作中,云南法院准确区分“毒品”与“药品”的关系,综合考虑“麻精药品”的性质、用途以及涉“麻精药品”行为的目的、对象、范围、后果等,准确界定行为性质,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依法审理涉“麻精药品”案件,实现对涉“麻精药品”违法犯罪的精准、有力打击。截至今年5月30日,全省共受理涉“麻精药品”案件46件,判处被告人96人,重刑率47.37%。在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案中,张某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向境外毒品卖家购买毒品“邮票”(麦角二乙胺),简称“LSD”。后被查获10张“LSD”片,共计净重0.16克。张某被以走私、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突出“打财断血”,严打毒黑交织制贩毒团伙。近年来,毒品犯罪呈组织化、团伙化的趋势明显,犯罪分子结团成伙,分工合作、相互配合,形成利益共同体实施毒品犯罪。一些案件被告人,其中不少是青少年,经受不住所谓高额报酬的诱惑,受境外黑恶势力人员诱骗、胁迫、组织,偷渡出境后,被引诱、强迫、威胁走私毒品入境。针对黑恶团伙涉毒案件,云南法院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毒品犯罪紧密结合起来,以严惩黑恶团伙首要分子、毒枭为重点,突出“打财断血”,切实切断“以毒养黑”,推动打击毒黑交织犯罪向纵深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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